政治家辦報與遵循新聞規律的關系,實質上是新聞輿論工作的政治性與專業性、科學性的關系。政治家辦報與遵循新聞規律本質是完全統一的。強調政治家辦報,絕不意味簡單地重復一些政治口號,搞一些空洞的東西,政治家與新聞家相結合,這才是政治家辦報的完整含義。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去理解政治家辦報與新聞規律的有機統一。
第一,只有堅持政治家辦報,才能深刻理解并尊重新聞規律,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在新聞實踐中,新聞媒體只有堅持政治家辦報的原則,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才能找準新聞報道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才能更好把握新聞輿論工作的客觀規律,把政治性和新聞性真正統一起來,收到良好的宣傳報道效果。例如,這些年我國主流媒體牢牢把握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把更多版面、更多鏡頭對準千千萬萬普通人,在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方面有了可喜的變化。特別是一些經歷平凡、身份普通的平民型典型人物,因為他們的遭遇、狀態、心理、呼聲與普通人更為貼近,所以與其相關的新聞報道也更容易讓人產生共鳴。像人民日報的《一線見聞》和《蹲點調研》欄目、中央電視臺《走基層》專欄等,都在社會上產生了較好的反響,營造了向上向善的輿論氛圍。
落實好政治家辦報原則,必然要求新聞媒體提高輿論引導能力。也只有真正堅持政治家辦報,胸懷國內外大局大勢,才能做好熱點問題報道,把輿論引導做到點子上。馬克思主義認為,經濟背后有政治,許多問題背后都有政治,要做好經濟報道、社會報道以及各方面報道,不講政治是不行的。只有現在是發展關鍵期、改革攻堅期、矛盾凸顯期,許多深層次問題都會反映到社會輿論上來。這就要求新聞媒體深入分析研判輿情走勢,對經濟形勢、改革攻堅、民主法治、文化發展、民生保障、生態環境等方面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有的放矢地進行引導。要科學回答面臨的問題,是成績就是成績,是問題就是問題,不躲躲閃閃、似是而非,引導人們看本質、看主流、看趨勢,堅定對發展前景的信心。要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在福利水平、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涉及人們切身利益問題上,既講需要、又講可能,既講愿望期待、又講現實條件,做好析事明理、解疑釋惑的工作,引導人們保持理性平和心態。對熱點問題和突發事件,既不能避而遠之,也不能蓄意炒作,而是要積極穩妥、負責地進行報道,力求通過適時、適度的報道解疑釋惑,疏導情緒,安定民心,引導公眾行為。
第二,正確把握正面宣傳與輿論監督的關系,實現堅持政治家辦報與尊重新聞規律的有機統一。
宣傳黨和政府方針政策、謳歌不斷涌現的好人好事是政治家辦報的體現,遵循新聞規律、搞好新聞輿論監督工作也是政治家辦報的必然要求,因為輿論監督同樣能改進工作、推動事業進步。輿論監督與正面宣傳表現形式不一樣,但目的上殊途同歸,是政治家辦報這一“硬幣”的正反兩面,是政治家辦報的必要內容。而且,開展輿論監督工作對媒體從業人員的政治眼光、職業勇氣、發現問題、尋究問題根源的能力有非常高的要求。從某種程度上講,新聞輿論監督是政治家辦報的一種高素質體現。
長期以來,一些人特別是一些官員習慣于將輿論監督放在與政治家辦報對立的位置上,將政治家辦報異化為“歌功頌德”,認為輿論監督會損害政府形象,不是幫忙而是添亂。這是一種無視新聞規律、割裂政治家辦報與輿論監督關系的錯誤思想意識,導致一些地方輿論監督工作長期得不到有效開展,許多現實問題因為沒有輿論監督的介入而一直得不到有效解決,結果反而使政府形象受到損傷。從另一個方面看,脫離政治家辦報思想指導的媒體從業人員,在進行輿論監督時也往往走偏,給監督對象、社會公眾帶來損失。以劇情反轉幾次的“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事件”為例。2013年10月18日,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某上市公司“財務作假內幕”被長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這一事件引起社會輿論持續關注。事后警方查明,陳永洲收人錢財、受人指使,從2012年9月起陸續在《新快報》上刊發10多篇有關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他在做這些報道之前,沒有對企業進行過直接采訪,陳永洲所在媒體也存在著對這些報道把關不嚴的問題。這一事例說明,個別媒體和記者不僅把政治家辦報和遵循新聞規律拋到了腦后,甚至利欲熏心、違法犯罪,將輿論監督異化為供其謀取私利的工具。
第三,遵循新聞規律、判斷新聞價值,離不開政治家辦報原則的指導。
現在,許多新聞事件的背后都有復雜的政治因素,都要考慮相關的政治背景。在進行新聞采寫時如果缺乏政治家辦報意識,缺乏足夠的政治頭腦,不能把新聞點或話題點放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進行相關判斷,就有可能造成一些低級錯誤,不僅貽笑大方,而且有可能造成相當程度的負面政治影響,甚至干擾黨和國家工作大局。2009年1月20日,中國政府發表《2008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當天,中央某新聞單位和新聞網站關于該條報道的標題分別是:《中國停止研發新型核武器》《國防部:中國停止研發新型核武器》。這些新聞標題的表述,均是對《2008年中國的國防》的誤讀。國內只有兩三家傳媒的標題,使用了“中國主張各國承諾停止研發”這樣的正確表述。回顧我國核武器的發展歷史,自1964年中國第一顆原子彈試驗成功開始,中國的承諾一直是“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主張世界核國家應該承諾共同銷毀核武器。按照政治常識判斷,在別國沒有承諾停止研發核武器的情形下,我國若單方面承諾停止研發核武器,這不等于“自廢武功”“自斷生路”嗎?當天,許多國家的媒體根據中國媒體的報道,紛紛發表這一驚人的消息。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將《中國國防白皮書承諾停止研發新型核武》作為文章的大標題;英國BBC的報道則將“停研新核武”作為一個小標題,報道說:“白皮書還表示,中國已承諾停止研發新型核武器”。而該國防白皮書中的原文是:“中國主張所有核武器國家明確承諾全面、徹底銷毀核武器,并承諾停止研發新型核武器,降低核武器在國家安全政策中的作用。”如果我國媒體的記者和編輯有關于我國核政策的基本政治常識,或者在轉載其他媒體的報道時能通過查閱原文或資料,進行基本的獨立的判斷,也不會發生這樣大面積誤讀中國核政策的重大政治失誤。(注)
注釋:
陳力丹:《新形勢下的政治家辦報》,《新聞戰線》2010 年第 10 期